洛阳泰红农业机械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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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enanjia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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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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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泰红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成立于2012年11月23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位于洛阳市西工区洛北乡大路口村西,年生产600台双缸直联传动大中轮式拖拉机。
用人单位名称 | 洛阳泰红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洛阳泰红农业机械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
用人单位地点 | 洛阳市西工区洛北乡大路口村西 |
项目简介 | 洛阳泰红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成立于2012年11月23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位于洛阳市西工区洛北乡大路口村西,年生产600台双缸直联传动大中轮式拖拉机。 |
项目负责人 | 王勇 | 项目组成员 | 冯云超、魏康乐 |
现场调查人员 | 王勇、冯云超 | 调查时间 | 2022.4.19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刘总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冯云超、魏康乐、胡庆洁 | 采样/检测时间 | 2022.4.20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刘总 |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工作场所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丙烯酸、丙烯酸甲酯。 检测结果:用人单位作业工人接触噪声的8h等效声级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作业工人接触的毒物浓度均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主要评价结论: 用人单位作业工人接触噪声的8h等效声级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作业工人接触的毒物浓度均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主要建议: 1.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实施有专人负责的日常监测,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每年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2.完善工作场所告知,在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当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3.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0〕第5号)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