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创投石化有限公司黄河路加油站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
来源: | 作者:henanjiaheng | 发布时间: 2021-11-10 | 228 次浏览 | 分享到: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创投石化有限公司黄河路加油站(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G107与黄河大道交叉口向西1.5公里处路北,成立于2021年09月26日,属于机动车燃料零售-汽车用汽油、柴油零售行业,主要经营:汽油、柴油、润滑油的零售;食品经营;日用百货销售。

用人单位名称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创投石化有限公司黄河路加油站

项目名称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创投石化有限公司黄河路加油站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

用人单位地点

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G107与黄河大道交叉口向西1.5公里处路北

项目简介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创投石化有限公司黄河路加油站(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G107与黄河大道交叉口向西1.5公里处路北,成立于20210926日,属于机动车燃料零售-汽车用汽油、柴油零售行业,主要经营:汽油柴油润滑油的零售;食品经营;日用百货销售

项目负责人

王永杰

项目组成员

曹世洁、王永杰

现场调查人员

王永杰、曹世洁

调查时间

2021.10.7

用人单位陪同人

陈建

现场检测/采样人员

曹世洁、王永杰

采样/检测时间

2021.10.8

用人单位陪同人

陈建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工作场所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溶剂汽油、柴油

 

检测结果:用人单位作业工人接触的噪声强度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作业工人接触的溶剂汽油、柴油浓度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评价结论与建议

主要结论:

用人单位生产过程和工作环境中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噪声、溶剂汽油、柴油等。通过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进行的职业卫生学调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分析:

用人单位作业工人接触的噪声强度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作业工人接触的溶剂汽油、柴油浓度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主要建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书面告知劳动者。

详细制定针对汽油、柴油急性入眼、皮肤沾染以及急性中毒的应急救援措施,并做好应急救援的演练。

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0〕第5号)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