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伟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来源: | 作者:henanjiaheng | 发布时间: 2025-02-13 | 160 次浏览 | 分享到:

用人单位名称

洛阳伟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洛阳伟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用人单位地点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凌波路2号

项目简介

洛阳伟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洛阳电光设备研究所的全资子公司,位于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凌波路2号,成立日期:1997年10月29日,经营范围:光机电产品及其检测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印制电路板研发、生产;冷板粘接技术服务;通讯技术开发与服务;光电部件及相关器件、光电传感器开发与销售;机械加工;无线电装配;光机电产品维修;机械设备租赁、维修。

项目负责人

刘仲基

项目组成员

武超伟、郭宇轩、张生生

现场调查人员

王永杰、刘仲基

调查时间

2024.9.4

用人单位陪同人

王翠萍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王永杰、刘仲基

采样/检测时间

2024.9.5

用人单位陪同人

王翠萍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臭氧、硫酸、氢氧化钠、氨、铅烟、二氧化锡、环己酮、2-丁氧基乙醇、异佛尔酮、噪声和紫外辐射。

检测结果:用人单位各工种接触粉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臭氧、硫酸、氢氧化钠、氨、铅烟、二氧化锡、环己酮、2-丁氧基乙醇和异佛尔酮的浓度均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用人单位各工种接触噪声的8小时等效声级、紫外辐射强度均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结论与建议

主要结论:用人单位各工种接触粉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臭氧、硫酸、氢氧化钠、氨、铅烟、二氧化锡、环己酮、2-丁氧基乙醇和异佛尔酮的浓度均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用人单位各工种接触噪声的8小时等效声级、紫外辐射强度均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建议:

根据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分析和评价的结果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点,提出以下建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书面告知劳动者 

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配发符合国家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制定有效的管理制度,督促劳动者正确佩戴。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