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泰红农业机械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
来源: | 作者:henanjiaheng | 发布时间: 2021-09-15 | 236 次浏览 | 分享到:

用人单位名称

洛阳泰红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洛阳泰红农业机械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

用人单位地点

洛阳市西工区洛北乡大路口村西

项目简介

洛阳泰红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成立于20121123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位于洛阳市西工区洛北乡大路口村西年生产600台双缸直联传动大中轮式拖拉机,用人单位现有一线员工21人,生产班制为长白班

项目负责人

王永杰

项目组成员

王聪、郭宇轩、曹世洁、武超伟

现场调查人员

王永杰、王聪

调查时间

2021.4.15

用人单位陪同人

刘华南

现场检测/采样人员

王聪、郭宇轩、曹世洁、武超伟

采样/检测时间

2021.4.16

用人单位陪同人

刘华南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甲醇、乙二醇等。

 

检测结果:用人单位作业工人接触的噪声强度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作业工人接触的毒物浓度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评价结论与建议

主要结论:

用人单位生产过程和工作环境中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甲醇、乙二醇等。通过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进行的职业卫生学调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分析:

用人单位作业工人接触的噪声强度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作业工人接触的毒物浓度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主要建议:

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实施有专人负责的日常监测,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每年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完善工作场所告知,在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当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0〕第5号)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