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名称 |
鲁洲生物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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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鲁洲生物科技(河南)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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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地点 |
河南省西平县产业集聚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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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鲁洲生物科技(河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位于河南省西平县产业集聚区,始建于2005年,用人单位属鲁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鲁洲集团)十大子公司之一。用人单位厂区占地218.23亩,厂房面积3.6万平方米,员工500余人,总投资2.4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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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冯云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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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冯云超、方智慧 |
调查时间 |
2020.12.18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冯振锋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方智慧、武超伟、王永杰 |
采样/检测时间 |
2020.12.22~24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冯振锋 |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工作场所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噪声、高温、工频电场、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盐酸、氢氧化钠、氨、三氧化硫、硫化氢、氧化钙。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淀粉车间磨机工、分离机工、过滤工接触噪声40h等效声级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其他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均不超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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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用人单位的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防护设施、辅助用室设置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有关法规要求,委托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健康检查资质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 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工作,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有相应的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规和标准的有关规定。 用人单位当前基本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1)建议用人单位对超标岗位进行治理,采用隔声吸声材料对淀粉车间高噪声磨机、分离机等设备进行隔声密闭,在各作业区之间设置隔声屏,防止噪声叠加效应 (2)建议用人单位为接触毒物的作业工人按照《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配备防毒面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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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