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瑞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电子级高性能新材料联产3万吨液体甲醇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来源: | 作者:henanjiaheng | 发布时间: 2022-10-31 | 21 次浏览 | 分享到:

建设单位名称

河南瑞柏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

河南瑞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电子级高性能新材料联产3万吨液体甲醇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单位地点

安阳市滑县文明路与黄河路交汇处河南盛达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内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

河南瑞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电子级高性能新材料联产3万吨液体甲醇钠项目。

 项目性质

建设项目为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河南瑞柏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拟建于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产业集聚区。永城地处豫、皖、苏、鲁四省结合部,又是城市密集区,交通十分便捷。连(连云港)霍(霍尔果斯)高速公路、永(永城)登(登封)高速东西贯穿全境,济(济宁)祁(祁门)高速公路自北到南与连霍高速、永登高速成“工”字型相交,在永城设芒砀山、永城东、永城南等出入口;陇海、京沪、京九、徐阜四大铁路干线在永城四周紧绕,境内的铁路连接线与四大干线相连。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16°2513.9″,北纬33°5420.2″。

建设项目规模

生产规模: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28000万元,生产规模为年产10万吨DMF5万吨DMAC14万吨顺酐、7万吨碳酸酯、3万吨30%甲醇钠。

项目负责人

冯云超

项目组成员

王聪、刘仲基、王勇

现场调查人员

冯云超、刘仲基

调查时间

2022.6

用人单位陪同人

刘玄博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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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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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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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1)化学毒物:一氧化碳、甲醇、氨、一甲胺、二甲胺、三甲胺、DMF、乙酸、DMAC、氢氧化钠、顺酐、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2)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1)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措施不完善。

2)建设项目应急救援设施不完善。

3)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不详尽,不具备针对性。

4)职业卫生专项投资内容不完善。

5.2 职业病防护补充措施

工程技术措施

防尘补充措施

1)顺酐结片、包装厂房产尘地点设置局部收尘装置,局部除尘装置在不能有效降低空气中粉尘浓度时,则需加装轴流风机,加强车间的全面通风。

2)存在粉尘的建筑物设计时,门窗、墙壁、地面要平整、光滑,易于冲洗、除尘,定期进行清扫,防止二次扬尘。

防毒补充措施

1)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中,完善生产装置的防毒设施设计内容,设计要有针对性和可行性。

2)日常运行过程中加强通风排毒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通风排毒设施正常有效运行。

3)完善密闭厂房轴流风机全面通风设施的设计,保证车间通风条件良好。

防噪声补充措施

1)对各种管道要做到布置合理,并考虑布置隔振措施,合理选用各支吊架型式,以降低气流、水流和振动产生的噪声。

2)对产噪设备进行维护,定期添加润滑油等措施,降低噪声强度。

防暑降温补充措施

1)炎热季节对高温作业操作人员供应含盐清凉饮料(含盐量为0.10.2%),饮料水温不宜高于15℃

2)休息室内气温不应高于室外气温;设有空调的休息室内气温应保持在2428℃

3)加强医疗预防工作,对高温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入暑前职业健康检查,凡有高温作业禁忌证者,不宜从事高温作业。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修改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