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吉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公开信息
来源: | 作者:henanjiaheng | 发布时间: 2024-01-08 | 78 次浏览 | 分享到:

洛阳吉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公开信息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洛阳吉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洛阳技术研发中心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路738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蒋俊来

项目名称

洛阳吉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企业简介

洛阳吉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由阿特斯光伏电力(洛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特斯公司”)与上海吉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路738号。用人单位经营范围:制造、加工:金刚线、金刚石线、金刚石线锯、多晶硅片金刚线、多晶硅片金刚石线、太阳能光伏组件即配件、导电材料、太阳能光伏电子浆料;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项目负责人

王承户

现场调查人员

王承户、张生生

调查时间

2023.12.5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蒋俊来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王承户、张生生、石磊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3.12.13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蒋俊来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噪声、氢氧化钠、碳酸钠、镍及其化合物、盐酸和氨。通过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进行的职业卫生学调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分析:

粉尘:用人单位加砂工接触的粉尘浓度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噪声:用人单位各工种接触噪声的8小时等效声级均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毒物:用人单位工作场所空气中的氢氧化钠、碳酸钠、镍及其化合物、盐酸和氨浓度均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评价结论与建议

根据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分析和评价的结果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点,提出以下建议:

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书面告知劳动者。

2)   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3)   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配发符合国家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制定有效的管理制度,督促劳动者正确佩戴。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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