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力之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约200台中央智能高压清洗设备、雾化消毒设备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来源: | 作者:henanjiaheng | 发布时间: 2020-05-06 | 619 次浏览 | 分享到:

建设单位名称

河南力之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河南力之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约200台中央智能高压清洗设备、雾化消毒设备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地点

新乡市获嘉县亢村镇黄河大道与兴尧路交叉口东北角

项目简介

建设项目总投资为8000万元,占地面积13418.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000平方米

建设项目规模为年产约200台中央智能高压清洗设备、雾化消毒设备

项目负责人

施一修

现场调查人员

王永杰、施一修

调查时间

2020.5

建设单位陪同人

邢金超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采样/检测时间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建设项目生产期间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粉尘等。

 

不涉及检测结果

评价结论与建议

主要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充分考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法律、法规、标准对选址、总平面布局、生产工艺、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综合前述分析,在生产设备和工艺不变更的情况下,建设项目在采取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评价报告所提建议的前提下预计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建设项目从职业卫生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主要建议:

1)加强职业病防治制度的落实,保证工作场所防护措施的正常运行,保证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2)定期对除尘器进行清理,避免除尘效率降低;定期对除尘器进行检维修,定期更除尘器滤芯滤料。

3)严格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要求,在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

4)建设项目应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要求,委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修改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