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000吨核苷系列原料药及两亿只注射剂项目一期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来源: | 作者:henanjiaheng | 发布时间: 2019-03-12 | 569 次浏览 | 分享到:

建设单位名称

新乡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年产5000吨核苷系列原料药及两亿只注射剂项目一期工程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地点

新乡市延津产业聚集区内

项目简介

本次评价项目主要为一期项目:一期产品有肌苷、阿昔洛韦、利巴韦林、胞磷胆碱钠。

新建厂房61799.1平方米,工程技术采用生物发酵、化学合成。购置各种检测设备,研发设备,动力设备,环保设备,安全防护设备。

计划购置各种生产检测设备共2131台(套),研发设备671台(套),动力设备6272台(套),环保设备1066台(套),安全防护设备793台(套),并完成相应设备的安装。

项目负责人

王永杰

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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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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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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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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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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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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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建设项目生产期间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一氧化碳、高温、硫化氢、工频电场、粉尘、氨、盐酸、甲醇、甲苯、甲醛、一甲胺、氯化铵、氮氧化物、氢氧化钠等。

检测结果

根据建设项目生产工艺特点,类比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调查、检测分析、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发生职业病的可能等进行综合分析建设项目在采取了本报告所提防护措施后,预计所有工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均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评价结论与建议

主要评价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用人单位生产项目属于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中的燃气供应结合用人单位的生产特征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及检测结果,综合判职业病危害一般的项目

综合前述分析,在生产设备和工艺不变更的情况下,建设项目在采取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评价报告所提防护措施的前提下,预计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建设项目从职业卫生角度分析是可行性。

主要补充措施

1)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局令[2012]49号)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发现职业禁忌或有与所将要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调换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作业人员健康检查的项目应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确定。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规定,对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3)对于产生粉尘的精烘包车间粉碎工序采取密闭措施,并进行局部排风除尘设施。

4)建设项目应在可能突然逸出大量有害物质或易造成急性中毒或易燃易爆的化学物质的锅炉房、污水站、固废仓库、原料库、提取车间、发酵车间、合成车间与事故通风系统相连的泄露报警装置。

5建设项目应补充《职业卫生专项防治急性中毒应急处置预案》(其中应包含一氧化碳、氨、盐酸、甲醇、一甲胺、氢氧化钠、硫化氢、甲醛、氯化铵等专项预案),预案中需明确应急救援机构、人员(按照0.1%~5%的比例配备)、预案启动程序等内容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修改后通过